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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洲-中國處境中基督徒商業活動的目的和實踐

艾歷文教授(Professor Albert ERISMAN、艾教授)是美國西雅圖太平洋大學之商業、政府及經濟學院的駐校榮休教授。他曾在五大洲25個國家講授商業、倫理、信仰和科技等有關的課题。他擁有廣闊和豐富商業及教學經驗,並經常分享自己在信仰與學科整合的觀點上、和討論在亞洲-中國文化處境中基督徒應如何從商的課題。


他尤其關注兩個問題,即是:“聖經怎樣說及關於神對商業活動的目的?”和“我們如何認識亞洲-中國處境以致可以應用聖經原則神學性地思考關於商業的活動?” 在研討會上,艾教授首先提出一個改革宗神學的觀點,然後討論如何將這些神學觀點傳達給非信徒。 

從聖經的角度看,商業是一種特別的工作,它是人類被造的一部份。神是透過祂自己的工作給我們一個模仿的樣式。 在始祖犯罪之前已經是被委派和執行某些工作。 在創世記中,我們見到我們與神、與工作和與其他人的關係。 尢其重要相關的是『創造命令』(The Creation Mandate) 和『我們與神的合作』 (Collaboration with God) 之間的關係,在那裏我們已經獲賦予一些任務、領導管理、維護關顧 、和命名分類等的職分。


始祖犯罪之後,罪的真相令人類生活變得非常艱苦(創3:18-19)。 始祖犯罪之後,工作的挑戰是難以應付的: 如倫理問題、賄賂、貪污和貪婪等問題的出現。 特別是在今日的社會中,有貨物交易和服務上的剝削、勞工剝削、 自私自利的經濟行為等。 聖經中亦有清晰的指示: 縱使工作非常困難,我們仍是必須確知主基督就是我們所服侍的對象(歌羅西書3:23-24)。 


這些商業活動是有三重意義的,分別是: 『創造』、『分配貨物』和『服務』, 讓人們在一個有意義的地方工作、能夠運用各人的恩賜和能力使他人得益,及創造更高的經濟效益。商業的目的是維持人類生命的豐盛,使人類可以互相倚賴地生活在一起。我們是在神的引領之下『從在伊甸園裏的獨立生活演變到在城市內的互相倚賴的生活』。 神的心意就是: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 …因為那城得平安,你們也隨著得平安』(耶利米書29:7) 『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,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』(腓立比書2: 3-4)。 在一個講求互相依賴的社會中,這樣的關係互動確實是必須的,尤其是面對著21世紀的社會,基督徒也是必須要這樣投入社會的生活,才能帶來滿有豐盛的生活。


在商業實踐的活動中,我們可以將之進一步解釋為基督肢體的相互運作和配搭。不同的角色也必定需要相互被確認,譬如說:清潔工人和醫生在使病人安康的工作上同樣是重要的。商業活動間的彼此合作也是必要的,就好像一架飛機是由不同的部分組成才能夠一起運作的。《聖經》中的『八福』(馬太福音5:1-16) 正好提供了一個框架給我們思考商業活動中的倫理問題。 對於那些未能認同聖經權威的人而言,他們亦可以借用『八福』的述語來作詮釋和討論有關商業的活動,譬如:“虛心的人”和“謙讓開放”等是甚麼意思的。


在亞洲的處境- 譬如是在中國的文化處境中生活又如何? 艾教授建議我們首先要確認當中的文化差異,才能夠在討論工作、信仰、商業目的和實踐上進行恰當的處境化過程。他又指出文化差異是真實的,我們必須小心地、不要作錯誤的文化假設,『就好像海裏的魚不知道水是什麼一樣,因為我們已經是沉溺在自己的文化中而不能自省』。 他亦引述保羅史提芬(Paul Steven)的研究發現,指出香港基督徒所採用的一種工作倫理觀,就是: 工作的動力該是由所賺取得到的金錢來支配的;因此他們追求長時間的工作和甘願犧牲私人時間,甚至是失去了寶貴的『安息日』。(Paul Steven. "A Contextualized Theology of Work for Asia", unpublished thesis. 2007). (參保羅.史提芬 "亞洲背景的工作神學",未發表論文. 2007)。另一份研究報告亦有如下的總結,說: 中國基督徒需要明白『工作』的神學;從聖經層面去明白甚麼是『科技』;也須醒覺到中國文化是如何影響他們的工作的。(James Chung. "A Theology of Work for Christians working in the Technology Sector in China". D.Min. Thesis at Gordon Conwell Theological Seminary, 2015). (占士. 鍾“ 中國科技界中基督徒的一個關乎工作的神學”哥頓康威道學博士論文,2015)。


艾教授亦重温《舊約聖經》中有關約瑟的故事,並提議這是一個關乎全球處境化生命目的自省的一個極佳的範例。 神塑造約瑟的生命、在埃及地作奴僕,給他在艱難景況中仍是找到工作的目的,又裝備他作一個領袖,訓練他在策略和執行上的睿見,及認定自己的生命和工作是負有神的召喚。結果,約瑟按照法老王的任命建立和經營他的“事業”,執行他的工作超過14年,但更重要的是約瑟也是被神訓練和使用,去拯救埃及人、以及約瑟自己的家人渡過飢荒的歲月。


在結語中,艾教授重申商業活動在今日世界是一股具有深遠影響的力量,但他亦肯定我們的工作是與神有關的,我們的商業活動也是對神的國度和我們個人的屬靈生命均是重要的。我們的商業活動不僅是一份職業、也不僅是尋求其他有意義目的之途徑而已。至於如何能夠把聖經的教導講給亞洲-中國處境的基督徒,艾教授也一再確認他們一定要從工作神學或商業神學開始,並強調對文化優先的理解也必定是會影響他們的觀點,就如神會在我們的生命裏會有不同的計劃、對我們作出不同的召喚一樣。 (Yung Hwa, Bribery and Corruption: Biblical Reflections and Case Studies for the Marketplace in Asia, 2010, p.30) (容華,《在亞洲職場中的行賄貪污:聖經神學和個案的反思》,2010,p.30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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